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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正让她今天非来不可的,是三个月前她叔叔说的那段话。
那天是家里一顿饭,她爸那边一大桌人。她叔叔——她爸的堂弟,六十几,在长岛开着两个仓库,嗓门b她爸还大——喝到后半场,跟她爸讲起一件事。
讲的是一个葬礼。
“Rocco的葬礼,”她叔叔说,“你没去。”
“我去不了,我那两天在芝加哥。”
“你该去。”她叔叔说,“你该去看看。”
“看什么。”
她叔叔往前探了探身子,两只手撑在桌上。
“那天来了多少人你知道吗。三百多。”他说,“从新泽西来的,从费城来的,那几家的人全来了——你懂我说的哪几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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