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住的这处,两间,一明一暗。屋里的东西她数得出来:床,柜,桌,两把椅,灶上一套家什,卫生间一套。都是配好的,她搬进来那日就齐了。两年了,她没添过什么,也没坏过什么。每月的钱按时到,房子按时续,一次没错过日子。
这些是谁经手的,她不问。
不是不敢问,是没有可问的人。这两年,没有一个人来跟她对过这本账。钱到,房续,日子照走——像那一头的月例,按位号出账,从衙署走,不经谁的手。她后来就把它当月例记了:月例是章程,章程不用问。
辰时——这边叫八点——她出门。
铺子离住处四条街。她走着去,一路上的铺面她都认得:转角那家卖花的,早上开得最早;隔壁那家的伙计换过三个了,如今这个见了她会点头。她也点头。点头是这边的礼,轻,不弯腰。她头一年学这个学了些日子——那一头没有这么轻的礼。
铺子里,老先生已经到了。
货摆在里间的长案上,十一件,一字排开。她把外衣脱了,洗了手,一件一件看。
看东西她有自己的次序:先看整器,再看底,再上手。上手之前先看,看够了才碰——这个规矩是她自己的,老先生起初不解,后来也学着她这么做。她看到第七件,一只小水盂,停了。
“这一件,”她说,“底款是后添的。”
老先生凑过来:“何以见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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