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个是1990年,律师,三十岁,人很好,家世很好,跟她讲话永远看着她的眼睛。八个月。
第二个是1992年,她同行,做欧洲那边的,说四国语言,会挑酒,在威尼斯有他们家一层楼。一年零两个月。
两次都是她提的分手。两次的理由她跟对方说的都是“不合适”,跟Jessica说的也是“不合适”。
Jessica第二次听到这个词的时候在电话里问她:“什么叫不合适。他哪儿不合适。你给我说一件具T的。”
她说不出一件具T的。
具T的那一件她对谁都没有说过,对Jessica都没有:
不行。
就是不行。两个都不行。第一个人碰她的时候她的身T是礼貌的——她的身T在配合,像她在晚宴上接住一个无聊的话题。第二个好一点,第二个至少让她觉得舒服过。可是舒服和那个东西之间隔着一整个大洋。她躺在第二个人旁边的时候,有一天夜里忽然想明白了一件事,想明白以后她在黑里睁着眼睛躺了两个小时:
她的身T是有过一个标准的。
那个标准是1988年10月19号夜里立起来的,立了三个晚上,然后那个立标准的人走了,标准留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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