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天她定的是那套灰的,巴黎做的那套。开会的铠甲,她穿它赢过很多场。晚上她把它挂出来,看了十分钟,收回去了:那套是谈判的衣服,肩线太y,进门就带着一GU“我要赢”的劲。那儿不用她赢。
第二天她定了深蓝的一条裙子,配外套。稳,端正,错不了。晚上她又收回去了:太像面试。她不是去求位置的。
第三天她把黑的拿出来,又放回去。黑的过了——黑到那个程度是一种姿态,姿态就是多余的话。父亲说了,你多给的每一样都是你自己递上去的。
第四天,也就是前天晚上,她定了终稿:一条炭灰的连衣裙,剪裁极好,没有任何装饰;外面一件同sE系的大衣。首饰只戴一样,外祖母那对小的珍珠耳钉——小到要凑近了才看得见。鞋是中跟,走路稳的那双。头发全部收起来。
她把这一身在镜子前面试了一遍,从头看到脚。
镜子里那个人:g净,安静,贵,但是收着。一眼看过去记不住任何一件单品,只记得住这个人整齐。
就是它了。
她定这一身的标准,说到底只有一条,这一条她这四天里在心里过了几十遍:
不能出错。
这不是她一个人的事。她要是弄巧成拙——太抢眼,太刻意,太想被记住——丢的不是她的脸。父亲三十年攒下来的东西、家里那一百一十年,全都在她这一身衣服上站着。她想起Kittredge家,想起Farrar家。一件具T的事。她不知道那几件具T的事是什么,但她知道一件事可以小到什么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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