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信李和梅在四年前,不,更早之前,一直的努力。
「就是…」
「啊,不对,你在四年前就已经给出了答案。」他直接打断了她的回答。
沈其文一打响指,投影幕画面瞬间切换。
针对第221~229条妨害X自主罪增修条文。
那是李和梅在四年前,在立法院提出的刑法修正案。当时被其他议题淹没,连一读都没有通过的提案。
「我相信,当年,有人因为你的提案,深受感动。却有更多人没有听过这份增修条文,请在这里,趁着这次直播的机会,彻底说明一次吧。」他说。
李和梅一度说不出话,不是立法委员的她,还有发声的舞台。
四年前的提案,快速地在她的脑中成形,自己竟然没有忘记任何一处细节。
可能,从那个时候,她没有一刻放弃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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